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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条件具体是哪些

帮助5人 3.3w浏览 匿名 2022-10-14 辽宁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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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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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条件包括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临时股东大会需要有董事长主持,并提前通知各股东。
    2、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三十九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五十四条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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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2022-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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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股东大会可以临时召开吗?
企业股东大会可以临时召开,对于董事人数不足的、亏损达到一定额度的、董事会认为有必要的等情况下,都是可以临时召开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下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合法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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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异地公积金可在杭州买房具体流程和要求是
[律师回复] 解析:
办理之过程如下:
首先,在办理公积金异地贷款之前,您必须先去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详细的业务咨询,了解当地是否支持公积金异地贷款的办理。
若得到肯定答复后,您需要进一步了解办理该项业务所需满足的条件以及需要准备的相关材料等细节问题。
其次,在完成了上述咨询步骤后,您需要向您所在的公积金缴存管理中心提交办理异地贷款的申请。
工作人员将会对您提供的信息进行核实,以确保其准确性。
在确认所有信息无误后,他们将为您开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接下来,在正式提交公积金贷款资料时,您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件、购房合同、异地贷款使用证明等相关文件前往申请贷款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这些资料提交给工作人员。
工作人员将对您的资料进行严格的审核,以确保其真实性和完整性。
同时,您所在的公积金缴存管理中心也会对您的异地贷款情况进行相应的标记处理,并建立起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最后,当您的资料审核顺利通过后,申请贷款的公积金中心将开始为您办理贷款手续,并将贷款资金发放至您指定的账户中。
请务必按照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履行还款义务,而您所在的缴存城市的公积金管理中心也会协同贷款的公积金中心共同监督您的还款行为。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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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条件是什么?
1、公司内部情况变化,如董事不满规定的人数,公司亏损到一定程度。2、特定主体的请求,如股东、董事、监事请求或提议。3、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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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个体户能报挪用资金罪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在特定情况下,自然人涉嫌犯有挪用资金罪的,一般会受到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处罚。
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明确规定,在公司、企业或其它机构中担任职务的相关人士,倘若借助其职务之便,将本应用于本单位的资金私自挪为己用,或向他人借予,无论涉及金额大小及是否已过三个月仍未偿还,抑或是虽然未满三个月,但涉及金额较大且用于营利性活动,甚至是从事非法活动的,均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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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有哪些
1、董事的人数已经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人数,或者没有达到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股东人数的三分之二的。2、公司没有弥补的亏损超过了实收资本三分之一的。3、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股东请求的。4、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认为有必要召开的。5、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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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挪用公款罪是简单客体吗
[律师回复] 解析:
首先,要明确理解挪用资金罪这一概念,它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内部的工作人员,在其职务泛光或职位职责之上,利用其职权或地位之便,擅自出借本单位所拥有的资产,将其用于个人用途或者向他人提供贷款,且该行为涉及到的金额较大,超过了三个月的期限仍未归还,或者虽然没有超过三个月,但是涉及到的金额较大,并且已经被用于营利活动或者非法活动的情况。
其次,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在其职务范围内,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条件,实施了将公款挪为己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将公款数额较大地用于营利活动,或者将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期限仍未归还的行为,这些行为共同构成了犯罪。
最后,我们需要注意的是,这两种犯罪之间的主要区别在于:
犯罪主体的身份不同。
挪用公款罪的犯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而挪用资金罪的犯罪主体则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的非国家工作人员。
此外,犯罪客体和犯罪对象也有所不同。
挪用公款罪的犯罪客体是一种复杂的客体,既包括对公务行为廉洁性的侵害,又包括对公款部分所有权的侵害;
而挪用资金罪则仅侵犯了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部分所有权。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挪用公款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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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条件都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董事人数不足已本法和以及公司章程所定的三分之二时。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3、单独和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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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公司未给股东分红是否合法
[律师回复] 解析:
若企业在连续五年内都保持盈利状况而未向各股东进行利润分配,并且完全满足了公司章程中关于分配利润的相关条款和要求,那么对于那些在股东大会上对该决定表示反对并投票的股东而言,他们有权请求公司以公正、合理的市场价格来收购其持有的股份。
此举是为了维护股东们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在出资后所享有的资产权益得到全面保障。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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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条件下可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董事人数不足已本法和以及公司章程所定的三分之二时。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3、单独和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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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抢夺罪广东立案量刑标准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于构成抢夺犯罪的司法裁定如下:
若行为者在进行抢夺时涉及到公共或私人财物且数额较大者,或者是实施了多次抢夺行为,此时应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且附加或者单独罚款;
倘若行为者所涉及的抢夺金额达到巨大程度甚至有其他更为严重的情节存在,将被判以三年至十年之间的有期徒刑,同时也需要缴纳罚金;
最后,如果行为者所涉及的抢夺金额极其庞大或者存在其他极其严重的情节,会被判处十年乃至无期的有期徒刑,并且需要同时缴纳罚金或没收全部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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