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前债务协议第三方不知道的对第三人无效。如果第三方知道的对第三方有效。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婚前债务协议,是指男女双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就双方各自婚前、婚后的债务的归属所作的约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