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法所得的性质只能由国家授权的具体机关通过一定程序确定。
违法所得的定性问题直接关系到维护受害人的财产权益,与违法行为的人之间的合法财产和非法产权定义,也与国家机关之间的分工和干净,因此,非法收入的性质由特定机关通过一定程序必须确定。
2.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八条
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重大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在通缉一年后不能到案,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
公安机关认为有前款规定情形的,应当写出没收违法所得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
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应当提供与犯罪事实、违法所得相关的证据材料,并列明财产的种类、数量、所在地及查封、扣押、冻结的情况。
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申请没收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