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是如何确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起诉一方负有举证责任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答辩一方如不想离婚,则要积极举证,夫妻感情尚未破裂,仍有挽回余地。我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和司法实践来看,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主要根据以下两点:
(1)在重婚或同居、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赌博吸毒恶习、分居这四种情况下,应当判离。
(2)一般来说,第一次离婚诉讼时,如果没有以上二个法律规定必须或可以判离的情况,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的,会给双方一次和好的机会。如一方坚持离婚,须要在第一次判决生效半年后,第二次提起诉讼才可能判决离婚。
2.关于孩子直接抚养权归属问题。子女归属的几个原则:
(1)确保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比如,住房情况、收入情况、思想品德情况、身体情况都是考虑因素。
(2)哺乳期内子女归女方的原则;
(3)十周岁以上,尊重子女本人意见;
3.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这是离婚案件中最重要的问题,目前司法实践中的,很少有离婚双方对夫妻财产的确定一致,婚姻维持时间越长,共同财产与婚前财产越难确定。分割共同财产,首先要确定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哪些是一方个人婚前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