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的遗嘱是指遗嘱具备法定条件,能够发生法律效力,可以被执行的,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遗嘱人有遗嘱能力,即必须具备行为能力,能够做出遗嘱的行为。
2、遗嘱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如果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是,其中有公正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公证遗嘱中所表达的意思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中所表达的意思为准。
3、遗嘱的内容不能违反遗嘱人死亡时的相关法律规定。
4、遗嘱的形式要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