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房产纠纷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一、房屋确权、买卖、租赁、典当、抵押等及侵犯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纠纷。
二、以房屋和土地为标的物的建筑工程承包、开发联建、拆迁中的补偿安置、联营、入股、代理等合同纠纷。
三、房屋装修、装潢、设计、附属设施的归属纠纷。
四、以房屋和土地为标的物的有奖销售或证书买卖等纠纷。
五、其他以房屋为标的的纠纷。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