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的条件为:
1、转让前征得村委会的同意;
2、受让人具有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3、受让人没有宅基地使用权;
4、受让人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五款、第六款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五款、第六款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三条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