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诉讼参与人或者旁听人员违反法庭秩序,合议庭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1.对于违反法庭秩序情节较轻的,应当当庭警告制止并进行训诫;
2.对于不听警告制止的,可以指令法警强行带出法庭;
3.对于违反法庭秩序情节严重的,经报请院长批准后,对行为人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十五日以下的拘留;
4.对于严重扰乱法庭秩序,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八十四条,在法庭审判过程中,如果诉讼参与人或者旁听人员违反法庭秩序,合议庭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对于违反法庭秩序情节较轻的,应当当庭警告制止并进行训诫;
(二)对于不听警告制止的,可以指令法警强行带出法庭;
(三)对于违反法庭秩序情节严重的,经报请院长批准后,对行为人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十五日以下的拘留;
(四)对于严重扰乱法庭秩序,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