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失公平的定义,是指一方当事人利用自己的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
一、在订立合同时,订约双方的权利义务明显不对等,利益严重失衡。
二、合同一方具有明显优势,或另一方处于无经验、缺乏判断力,或草率行事。
三、获利方主观上存在恶意。
四、受损方不具备充分自觉和真实自愿。
以上情形都可以证明该分割是显失公平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