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屋买卖中向获得双倍赔偿,需要证明卖方存在以下情况:
一、订立房屋买卖合同后,卖方由将房屋转让或者抵押给第三人。
二、开发商方故意向购房者隐瞒项目并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骗取购房者签订买卖合同。
三、房屋出售之前已经抵押出去了,且卖方故意隐瞒这一事实。
四、交房时,房屋的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并且面积误差比值超过3%。
出现上述情况的,买方可以要求解除购房合同,并要求卖方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