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落户政策有下列限定:
一、夫妻投靠所需要求: 中心城区投靠方年纪35岁以上或结婚10年以上远城区投靠方年纪30岁以上或结婚5年以上限另一半及18岁以内娃儿。
二、爸妈投靠娃儿所需要求: 男性60岁以上,女性55岁以上或夫妻两方退休,一方年纪达到准则的对因工作变动等原由在其他地区离(退)休的人员需回我市投靠娃儿的。
三、娃儿投靠爸妈所需要求: 不到16岁, 或不满18岁的高(职)中学生随父随母可选择限被投靠人的娃儿。
四、投靠亲属所需要求: 爸妈双亡无人抚养的孤儿,无娃儿的孤老投靠亲属。
五、收(抱)养娃儿所需要求: 学龄前儿童、弃婴被投靠人女方需年满30岁,身边无娃儿。
六、军队干部亲属随军户口所需要求:
1、现役军人
2、副营职或副科级(含专业技术十一级、体育七级)以上的军官、文职干部
3、服现役或军队服务满15年的军官或文职干部。
七、外省来汉兴办私营公司业主、亲属或业务骨干申办户口
1、私营公司业主、近亲属或业务骨干
2、1998年7月1日后3年内累计纳税额达到30万元以上的(含30万元)。
3、户籍不在本市或户籍在本市远城区,具有合法身份证明的中国公民来本市中心城区及郊区(东西湖、汉南区)投资兴办私营公司,且在本市有自己的住房,可申请私营业主及一名亲属(爸妈、另一半、未成年娃儿)或业务骨干(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营销人员或管理人员)共计2人的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