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案属于福利待遇纠纷。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7条规定,劳动者自用工之日起,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无论你有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你已经与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合法的劳动关系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
3,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时,单位需一次性支付所有的工资。公司无权扣押你的工资不发。
4,《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5,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赔偿金的标准为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