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票抬头开错不可以直接改。 因为先开具的发票是多联单,在单联的发票联上更正,会造成和原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内容不一致。最合法的处理方法是把这张需更正的发票联进行作废处理,交回税务机关,只要不是虚开,应按客户的正当要求重开,不能拒绝。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九条 印制发票应当使用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全国 统一的发票防伪专用品。禁止非法制造发票防伪专用品。
第十条 发票应当套印全国 统一发票监制章。全国 统一发票监制章的式样和发票版面印刷的要求,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发票监制章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制作。禁止伪造发票监制章。
发票实行不定期换版制度。
第十一条 印制发票的企业按照税务机关的统一规定,建立发票印制管理制度和保管措施。
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的使用和管理实行专人负责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