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普通合伙企业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也不得将全部亏损由部分合伙人分担。
有限合伙企业可以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不得将全部亏损由部分合伙人分担。
具体的分配和分担方案可在合伙企业中进行约定,并非一定要按照出资份额进行分配和分担。
【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三条,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
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
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