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逃避债务的仍然对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清偿,如果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可以由夫妻双方协商清偿,债权人对夫妻双方都享有债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