堵住欠债人不让走触犯法律,阻碍债务人进行正常活动是违法的。对于债务人不还款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发布支付令或直接提起民事诉讼,而不是采取非法手段讨债。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