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遗产债务的清偿方式,尚不能排除遗产已被分割完毕,其后又出现遗产债务的清偿问题。“究其原因,可能由下述情形之一所引起:
1、被继承人的债权人不知被继承人已经死亡;
2、共同继承人不知被继承人还有债权人;
3、遗产的债权人曾表示放弃债权,但在分割遗产后又反悔,继承人提供不出该债权人放弃债权的证据;
4、分割遗产时,遗产债务还未到清偿期限;
5、遗产为不宜长期保留的财物,如易失效的权益或鲜、活、食品等;
6、共同继承人执意将遗产分割完毕,而未顾及遗产债权人的利益。”等,
当然上述情形还不能穷尽遗产分割先于债务清偿的原因,但如果遗产分割已成为既成现实,就应当认真考虑如何清偿遗产债务,才能保障债权人的利益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