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购经济适用住宅家庭获得契税完税凭据或房子所有权证满五年后,能够按市场价出售所购住宅。产权人应按原购房报价和出售报价价差的70%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平等报价条件下,已购经济适用住宅产权人户口地点区县住宅保证管理部分能够优先回购。
出售报价低于市有关部分发布的同地段房子情况根本类似的普通商品住宅报价(以下简称辅导报价)的,应按辅导报价核算价差。买卖双方对辅导报价有贰言的,可托付有天资的房地产评价组织对房产报价进行评价,所需评价费用由托付方承当。
购房人按市场价采购已购经济适用住宅后,获得商品房产权。
产权人也能够按原购房报价和同地段房子情况根本类似的普通商品住宅价差的70%补交土地收益后获得商品房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