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诉法关于移送公安机关的规定是:
第一,审理中发现涉嫌犯罪,且该刑事犯罪嫌疑案件确认的事实将直接影响民事纠纷案件的性质、效力、责任承担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第五款的规定,法院应裁定中止审理,将犯罪线索移送有关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等待刑事程序终结后再恢复审理。
第二,审理中发现涉嫌犯罪,且不构成民事责任承担的,作为民事被告的单位没有过错,不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法院应全案移送。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