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车辆抵押借款合同】
债权人(以下简称甲方):
债务人(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急需一笔资金作为投资,需向甲方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乙方以其车辆(以下简称乙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甲方的条件下,由甲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乙方。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内容:
1、借款总金额:
2、借款用途:本借款用于投资的需要,不作为其他非法使用。
3、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期限届满之日清偿。
4、借款利息:月息为。乙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内按期主动还本付息。
第二条 抵押物事项
1、抵押物名称:乙方将自己所有的一辆
牌汽车(车牌号: ,发动机号: ,车架号:,行驶证登记人: )
于 年 月日抵押给甲方。
2
、抵押物价值:乙方房产证经双方议定估价为
元
3
、抵押期限:自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还清甲方与本合同有
关的全部借款本息为止。
第三条 甲乙双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
、对乙方交来抵押物契据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
、在乙方到期还清借款后,将抵押物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交还乙
方。
(二)乙方的义务:
1
、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主动还本付息。
2
、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乙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
如甲方发现乙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
甲方通知乙方当即改正
或可终止本合同借款,并追偿已借出的全部借款本息。
3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
其他方式处分。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
、
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借款,
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
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