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土地使用权交易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土地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土地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就福建省土地使用权交易服务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土地使用权交易服务费属经营服务性收费,应坚持公开、公正、质价相符的原则,由依法设立的地产交易机构在提供土地使用权交易服务、办理土地使用权交易手续时收取。
二、土地使用权交易服务费仅对土地交易中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交换、赠与,下同)收取。除收取土地使用权交易服务费外,地产交易机构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土地使用权
交易双方收取其他费用,也不得指定中介机构评估并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