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要注意不要运输危险物品, 危险品的特性决定了危险货物运输的主体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条件,否则极有可能在运输途中发生危害公共安全的重大事故,而不仅仅是货物及运输工具的损失问题,因而危险货物运输合同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和技术条件的运输主体与危险货物托运人之间签订。根据我国法律及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危险品托运人应承担比普通货物托运更多更严厉的法律责任,须履行更多的法定义务,即托运人必须向有资格的运输单位办理托运,将危险品妥善包装,作出危险品标志和标签,并将有关危险品名称、性质和防范措施的书面材料提交承运人。
2002年3月15日起施行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通过公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托运人只能委托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运输企业承运;第四十一条规定托运人托运危险化学品,应当向承运人说明运输的危险化学品的品名、数量、危害、应急措施等情况。
1994年交通部发布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明确规定,货物托运人必须向有资格的运输单位办理托运,必须在托运单上填写品名、包装方法及运输中的注意事项,并规定未按以上规定办理托运的,由此发生运输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