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员不得在同一统筹地区或跨统筹地区重复参保,退休后只能享受一份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对已经重复参保的人员,省内按以下办法清理规范:
(一)对重复参保,但缴费不在同一时段的,参保职工的多个个人账户归并或转移为一个个人账户;
(二)在同一时段内重复缴费的,参保职工的多个个人账户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保留一个个人账户,其余个人账户本息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退还本人,进入社会统筹基金的缴费部分不予退还。
从单位辞职后的社会保险,只可转移,不可取消。
1.在新单位继续参保;
2.以个人名义继续参保(持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办理);
3.停保一段时间后,再续保。
注意,续保的累计年限要在15年以上,否则不能享受养老金待遇。
参保年限越长,缴费金额越多,今后的养老金也就越多,反之则少。
还有不清楚的,可以拨打劳动保障电话12333,或者亲临社会保险机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