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劳动合同建立的时间和劳动关系建立的时间有三种情况:
1.建立劳动关系时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在建立劳动关系之前,也就是开始用工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3.在开始用工一段时间后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在第1种情况下,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时间与建立劳动关系的时间是相同的。在第2种情形下,劳动合同的订立时间早于建立劳动关系的时间。在第3种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在开始用工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关系,尚在法律许可的时间段内。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关系的时间晚于开始用工1个月,但是在开始用工之日起1年之内的,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支付劳动者劳动应得报酬2倍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关系的时间晚于开始用工之日起1年的,用人单位不仅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支付劳动者劳动应得报酬2倍的工资,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视为与劳动者之间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