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老人当初没有遗嘱,又没有子女、父母在世,则应该考虑老人弟弟为继承人继承房子,至于侄子,除非在老人生前对老人进行了相当部分的赡养,否则不能参与继承。
而土地的情况,如果是集体承包土地,一般是按户承包的,如果这户人家都消亡了,则土地应该收回集体重新分配。至于弟弟一直种着,是老人生前对弟弟赠予了自己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老人死亡之后,如果没人继承,则土地应当收回集体。但如果弟弟在农村集体中没有自己的承包地,则同样可以继承老人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否则就不能继承。当然从实际情况出发,老人弟弟取得村集体同意,当然也可以分的土地的承包经营权。
最后,如果老人弟弟继承了遗产需要支付侄子办理后事所花费的费用,但最高以所继承的遗产额为限。
如有任何争议,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