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国家的权力属于人民,实行人民主权原则,人民就是制宪权的主体。这在我国《宪法》的序言中进行了说明:从此,
中国人民掌握了国家的权力,成为国家的主人。
因此,人民享有制宪权,是制宪主体。但这并不意味着全体人民可以直接行使制宪权。由于一些主观和客观条件的限制,我们需要成立“制宪机关”,并通过制宪机关来行使制宪权。
【法律依据】
《宪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