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朋友,看到您说的情况,很是同情,老百姓装修一回房子不容易,但俗话说:一个巴掌拍不响,遇上这样的事,也不能全怨装修公司,现在装修行业都是先行付款,你想后付款,他们自然就是心里没底了,就是我们这些旁观者也能看出来,以前你们有那么多过节,后期他们如果在你没有交钱的情况下做了,您还能给钱吗?
还有您说的工程质量有问题,为什么还让他们做啊?直接就换人呗?
装修公司不是恐怖组织,他们都是做活的,靠手艺和流汗挣点辛苦钱,很不容易的,如果你还想用他们,建议还是跟他们协商,要换位思考,
如果真的遇到不说理的,不是还有法律约束吗。
1、业主和装修公司双方可先坐下来相互协商一下,寻找妥善的方法得以解决;问题发生了要与装修公司积极协调解决。
2、实在无法妥协时,如果在签订合同时,已经确认当此类问题发生时的责任归属,则按照合同中的规定进行赔偿。如由第三方种过成的拖延工期,返工费用应由业主承担;但是如果装修队在发现质量问题后没有及时向业主报告。造成后续更大的损失,装修队应当就扩大的损失部分承担责任。
3、如果在签订合同时,没有就拖延工期问题确认责任归属,双方又无法妥协时,可以找消费者协会或者装修行业协会进行投诉希望对你的装修公司拖延工期解除合同的问题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