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最近我的父亲因病去世,他在生之前没有留下任何遗嘱,我有三个兄弟姐妹,还有个老母亲,不知道遗产该怎么分,那么继承权取得的原因包括哪些呢

帮助10人 3w浏览 匿名 2017-10-25 广西河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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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3条
  •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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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承权的取得可以通过两种方式,一种是依法律的规定而取得,一种是依被继承人遗嘱的指定而取得。
      继承权依法律规定而取得,是指继承权不须有被继承人的意思介入,直接依法律的规定而产生。
    《继承法》中关于法定继承人范围、顺序和应继份额的规定,就是法定继承权产生的法律依据。法定继承权的实际取得还需要有以下条件:  
    (一)被继承人死亡。包括自然死亡和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死亡。
      
    (二)继承人存在。也就是有属于《继承法》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的人存在。
      
    (三)继承人没有丧失继承权。也就是没有《继承法》第7条规定的使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形出现。
    全文
    7 2017-10-25
  • 律图法律服务团
    律图法律服务团
    咨询我
    你好,继承权取得的原因包括如下:
    (一)继承权的取得原因之
    一:根据遗嘱指定而取得——遗嘱继承权
    这种方式很常见,就是说财产的原主人(也就是被继承人)在逝世之前,曾经立下过遗嘱,说在他/她死后,他/她的财产归“谁、谁、谁”所有。那么根据这个遗嘱的指定,这里面的“谁、谁、谁”就取得了继承权,享有继承财产的资格。
    通过遗嘱取得继承权的方式充分尊重了财产原主人的意愿,因为这些财产在他/她生前是属于他/她所有的,所以在他/她死后也要根据他/她的意愿给他/她所指定的人。
    但是,通过遗嘱这种方式取得继承权还必须满足三个条件:
    (1)这个生前立下的遗嘱是合法、有效的。因为这种方式下的继承权是直接根据遗嘱取得的,所以这个遗嘱必须在法律上是合法、有效的。如果遗嘱不合法,那它就不具有法律效力,它所指定的继承人就不能合法地取得继承资格。关于遗嘱是否合法、有效的问题,我们在本书上篇第二章中有详细说明。
    (2)遗嘱人已经死亡。这就是说,继承权取得和生效的时间必须是遗嘱人死亡以后。虽然遗嘱人生前已经立有遗嘱,指定“谁、谁、谁”享有继承权,但是必须在遗嘱人死亡之后,这个继承权才生效。这是一个常识问题,不能在遗嘱人还没有死亡之前就去分配他的财产。
    (3)指定的继承人没有丧失继承权。这就是说,虽然遗嘱指定了您享有继承权,但是您没有把这个权利丧失掉。法律规定在一些情况下,如果您做出一些损害遗嘱人的事儿,那么法律要剥夺您的继承权,这就是继承权的丧失,您也就失去了继承的资格。另外,您为了照顾、帮助其他继承人也可能主动放弃继承权。关于继承权的丧失和放弃,我们将在本章第二节、第四节中作详细说明。
    通过以上所述,您就可以知道在遗嘱人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的情况下,法定继承人中的哪些人享有继承资格。通过这种方式取得的继承权叫做遗嘱继承权。
    (二)继承权的取得方式之
    二:根据法律规定而取得——法定继承权
    在遗产的继承与分配中,遗嘱指定的继承权是优先的,也就是首先要根据遗嘱确定继承权。但是,在很多情况下,被继承人生前并没有立遗嘱,还有的情况下,原来立的遗嘱不合法,这个时候遗产还是要继承和分配,这时候就应根据法律的规定确定继承权。通过法律规定取得的继承权叫做法定继承权。
    1 .法定继承权的适用情形
    根据对实践的总结,法定继承权的取得主要适用于以下情形:
    (1)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立遗嘱,也没有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2)被继承人虽然立有遗嘱,但遗嘱无效,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或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3)被继承人虽然与他人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但是遗赠扶养协议无效或者遗赠扶养协议下的扶养人不履行扶养义务;
    (4)遗嘱继承人因损害被继承人的利益而丧失了继承权;
    (5)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
    (6)遗嘱部分无效的,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7)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一旦适用法定继承,谁享有继承权、继承什么、怎么继承等都是法律规定的,具有强制性,任何人都不能改变。下面我们将详细讲解没有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谁依法享有继承权。
    2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
    依据法律规定取得继承权的人称为“法定继承人”。各国法律规定的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不一致,一般是以血缘关系、婚姻关系为基础(还有少数国家兼采扶养关系),我国将法定继承人限制在近亲属的范围之内。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配偶、子女(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其直系卑血亲代位继承)、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丧偶女婿。
    全文
    6 2017-10-25
  •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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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取得继承权的根据
    公民取得继承权必须具备三个方面的根据:
    一是法律根据,即法律的规定或者立遗嘱人的合法有效的遗嘱的指定
    二是事实根据,即被继承人死亡和遗产的存在
    三是身份根据,即与被继承人有法定的亲属关系。其中,身份根据是反映继承权本质的基础性根据。
    (2)继承能力
    继承能力指公民作为继承人取得遗产继承权的权利能力,亦即公民作为继承人取得遗产继承权的资格。
    任何生存的公民都有继承权利能力。继承开始时已经死亡(包括自然死亡和被宣告死亡)的人没有继承能力。如果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如自然灾害、交通事故)死亡,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几个死亡人辈分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
    几个死亡人辈分相同,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在继承关系中有一个例外,即出生时是活体的胎儿也具有继承能力。我国《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全文
    9 2020-12-10 21:3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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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是原始取得还是继受取得
按法律规定继承属于继受取得,继受取得的方法除了继承外,还包括接受遗赠,交换,或者通过签买卖合同取得所有权的都是继受取得。原始取得的方法包括拾得遗失物,善意取得,或者国家依法强制取得物品所有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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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律师会见不得有哪些行为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接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我们必须要遵守如下规定和纪律:
1.不得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泄露任何可能涉及到案件情况的线索,包括但不限于举报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的线索;
2.严禁使用个人通讯设备,如手机等设备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与外部世界进行通话联系;
3.避免以任何形式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串供活动,同时也严禁以身体动作或通过夹带纸条、手心书写等方法,传送可能被视为串供的信息;
4.严格限制非律师人员参与会见过程,更是严禁携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家属进入会见现场;
5.禁止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传递监管场所明令禁止的各类信息及物品;
6.确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法利用会见机会从监管场所逃脱。
法律依据:
《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律师代理参与诉讼、仲裁或者行政处理活动,应当遵守法庭、仲裁庭纪律和监管场所规定、行政处理规则,不得有下列妨碍、干扰诉讼、仲裁或者行政处理活动正常进行的行为:
(一)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违反有关规定,携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会见,将通讯工具提供给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或者传递物品、文件;
(二)无正当理由,拒不按照人民法院通知出庭参与诉讼,或者违反法庭规则,擅自退庭;
(三)聚众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否定国家认定的邪教组织的性质,或者有其他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
(四)故意向司法机关、仲裁机构或者行政机关提供虚假证据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妨碍对方当事人合法取得证据;
(五)法律规定的妨碍、干扰诉讼、仲裁或者行政处理活动正常进行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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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权会因何种原因丧失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4、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5、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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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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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原因说明主要包括哪几种原因
1、协议转让股权。2、投资者协议调整企业注册资本导致股权变更。3、投资者一方经他方投资者同意将股权质押给第三方,质权人或受益人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取得该股权。4、外商企业投资方合并或分立,合并或分立后的承受方承受原投资方的股权。5、外商企业投资者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出资义务,经原审批机关批准,可变更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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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危险驾驶罪免于起诉的条件包含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危险驾驶罪得以免予起诉的情况包括以下三种:
第一是法定不起诉,即当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无法被判定为犯罪或者依法不能追究其刑事责任时,不能将其提交给人民法院进行诉讼审判;
第二是酌定不起诉,这一情况往往是指虽然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刑事犯罪,且应当负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但是由于其犯罪行为情节较轻并且符合刑法的相关规定,无需判处刑罚也可以达到惩罚和教育的目的;
最后是证据不足不起诉,如果在刑事案件中存在关键性证据不足以证明犯罪事实时,检察机关可以做出不起诉决定。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
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
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
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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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
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分别指的就是不依靠原来的所有权与原来所有权和意志无关的取得方式,以及需要依靠他人所有权来进行取得。具体点来说的话,原始决策的方式它是包括有劳动性的生产和通过无主财产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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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袭警罪包含交警吗判几年
[律师回复] 解析:
对于袭击警察罪,其刑期范围介于六个月到三年的有期徒刑之间。
依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条文所设定的原则,袭击警察无疑构成了对警方正常执法活动的干扰和阻碍。倘若这类行为导致警察负伤,那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实施暴力行为的行为人将面临六个月至三年有期徒刑不等的刑事处罚。特别需要指出的是,要被判定为妨碍公务的行为,必须满足两个重要前提条件:
首先,犯罪现场需确有警察正在依法展开正常的执勤工作;
其次,对应的行为人须明确知道警察当前的职责就是负责执行公务。若行为人在实施犯罪行为时,警察并未处于执行公务状态,那么这种情况下的袭击警察行为就应当被视为故意伤害罪而非妨碍公务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袭警罪】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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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原始取得还是继受取得
买卖是继受取得,对于原始取得是按照法律直接取得的物权,而继受取得就是根据他人的意思作为依据,从而得到的物权,所以买卖或者赠与等取得物的所有权是继受取得而不是原始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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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因偷窃坐牢是刑事拘留吗
[律师回复] 解析:
1.在行为被判定为盗窃后,将依照我国强制性的刑事法律条款进行判决。通常情况下,依照罪行法定原则,犯罪行为所应承担的后果不得随意更改。
2.对于盗取公私财产且数额较大的行为,或者是多次盗窃、进入住宅实施盗窃、持有武器实施盗窃以及从他人隐秘部位进行扒窃等情况,将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惩处,同时还可能受到罚金的处罚;若涉及到数额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时,将会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惩罚,同样也会伴随着罚金的处罚;而当涉及到数额特别巨大或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时,则可能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的严厉惩罚,并且还可能被判处罚金或没收全部财产。
值得注意的是,盗窃公私财物的价值在1000元至3000元之间、3万元至10万元之间以及30万元至50万元之间的,应当分别被视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和“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有权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并结合社会治安状况,在上述规定的数额范围内,确定本地区实际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并上报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批。
此外,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实施盗窃,由于盗窃地点难以查证,因此盗窃数额是否达到了“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或“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依据受理案件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所确定的相关数额标准予以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洗钱罪的认定方法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洗钱罪的正确认定应该是:其犯罪客体主要涉及到金融秩序、社会经济管理秩序以及国家日常的金融管理活动及外汇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在犯罪的客观方面,通常表现为行为人明明知道某项犯罪所获得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仍然采取非法的手段将这些非法所得收入合法化。而犯罪的犯罪主体则是一般的主体,既可以是年满十六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在犯罪的主观方面,行为人必须是出于故意的心态实施上述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洗钱罪】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一)提供资金账户的;
(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
(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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