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交定金注意事项有:
1、定金条款并不具有强制性,它仅是指导性的,消费者可以依法自主决定是否订立定金条款;
2、应当在定金条款中注明不履行合同的具体情况;
3、虽然已订立了定金条款,但只有消费者在交付了定金后,合同才生效;
4、要分清定金和预付款的区别,预付款就是预先支付,但预付款,不能适用定金的罚则。
5、谨防有的开发商利用购房者缺乏相应的购房知识和经验,在某些条款内容上设下陷阱,故意让消费者违约。
购房者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有:
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开发商未告知购房者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开发商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3、开发商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4、开发商交付的房屋面积与合同约定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大于3%;
5、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一年,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导致购房者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