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备下列要件即可判断构成阻碍解救被拐卖妇女罪:
1、本罪的主体要件为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主观要件即直接故意的心理态度;
3、客体要件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信誉和被拐卖妇女的人身权利;
4、客观要件即利用职务阻碍解救被拐卖妇女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百一十六条
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阻碍解救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