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软件发明专利申请书标准如下:
一般软件的开发都要经过这样三个大的步骤,
1、功能限定,
2、逻辑设计,
3、编码。我们拿专为单个用户专门编写的专用软件来举例,系统分析员根据客户的要求进行分析,那些功能有现成的技术方案,那些技术是不成熟的需要组织人员进行攻关,编写好文档后,再交程序员进行编写源代码。这个具体的过程包括:需求分析、系统分析、结构分析、编写源码、测试等必经的过程。那么在这个智力创造过程中的智力成果至少有两个:
1、技术方案,
2、源代码。软件更体现智力成果的是技术方案,技术方案包括组织结构、处理流程、算法模型和技术方法等设计信息,这种技术方案凝聚了科学知识,处理问题的方法和经验,掌握了这种技术方案,编写代码程序则是比较初级的技术工作,不需要太多的技术水准。而且客户关心的是软件功能是否足以解决特定的问题,对软件的编码是否具有独创性并不感兴趣。 根据法律规定:软件适用著作权保护的内容主要是计算机程序和文档。程序是一些直接或间接用于计算机以取得一定结果的语句或指令,是由计算机语言组成的符号系列,就是所谓的源代码。软件的文档含义比较广,法律规定的文档包括软件的使用说明等,这完全就是一篇文字。而软件内容文档可以理解为编写源代码的提纲,好的文档甚至相当于源代码。也有很多个人开发的软件,是不写文档的,这样软件为著作权法保护的主要就是源代码。源代码非专业人士不懂是什么东西,其实可以看成是一篇文章,只不过文字是专门的计算机符号语言。根据著作权法的保护范围,更能体现智力水平和软件价值的技术方案被排除在著作权法的保护之外,这是用著作权法保护软件的缺陷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