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罪既遂判刑:情节一般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十五条
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