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当事人向保险公司投保陆上货物运输保险,保险公司在承保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责任范围 本保险分为陆运险和陆运一切险二种。被保险货物遭受损失时,本保险按照保 险单上订明承保险别的条款规定负赔偿责任。
(一)陆运险 本保险负责赔偿: 1.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遭受暴风、雷电、洪水、地震自然灾害或由于运输 工具遭受碰撞、倾覆、出轨或在驳运过程中因驳运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碰 撞;或由于遭受隧道坍塌,崖崩或失火、爆炸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2.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 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不超过该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
(二)陆运一切险 除包括上列陆运险的责任外,本保险还负责被保险货物在运输场中由于外来原 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二、除外责任 本保险对下列损失不负赔偿责任:
(一)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损失。
(二)属于发货人责任所引起的损失。
(三)在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 损失。
(四)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以及市价跌落、运输延迟所引 起的损失或费用。
(五)本公司陆上运输货物战争险条款和货物运输罢工险条款规定的责任范围 和除外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