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一概而论,关键看案件在哪里受理。法律规定,原则上,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的相关标准进行赔偿。正常情况下,事故发生地在辽宁省,一般按辽宁省的标准进行赔偿。但是如果被告住所地在北京的,案件也可以起诉到北京,按北京的标准进行赔付。换句话:权利人可以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赔付标准。
一、《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最高法《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司法解释》
1、第二十五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第二十八条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3、第三十条规定: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