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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湘潭市社保局了解到,2012年度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政策已经确定:缴费比例为20%,缴费基数为2960元(100%)和1776元(60%)两档,个人自行选择缴费基数,基数一经选择不得变更。已按2850元/月为基准数值进行缴费的可不再进行调整,但在核定养老金时须以2960元/月为基准数值计算指数。自2012年8月起,个人均可在市内任何一家中国银行网点,凭本人身份证或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手册封面缴纳当年度养老保险费。
符合潭政办发【2010】38号文件规定的“4050”条件的补贴人员,个人只需缴纳8%,另12%由政府直补,补贴基数按60%的标准计算。按60%的基数缴费的直接到银行缴费即可。按100%的基数缴费的,多缴部分由个人负担,补贴只按60%的基数进行计算,同时采取“先缴后补”的方式,即个人先到市社保局办理申请手续,然后到银行进行全额缴费(当年12月10日前),再持身份证、缴费凭据、银行存折三者复印件到市社保局申领补贴。凡享受社保补贴的人员必须在当年度内办理完有关手续,跨年度的一律不得享受社保补贴。
在这里,我们给广大退休人员提个醒:湘潭已启用“人脸识别系统”进行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7月以前退休人员未建模的,请在2012年12月底前,到就近面像建模点办理手续。7月起,新办退休手续人员请在办理退休审批手续当月办理面像建模手续,否则暂缓计发基本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