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员工岗位调整的依据如下:
1.有序有度原则[1]
人员异动要根据组织运动规律,在一定的组织制度的约束下,在规定的轨道中进行,而不是由管理者随心所欲地进行。
2.有出有入原则
组织的能量是守恒的,组织中的各部门既要有人员的流入,也要有人员的流出。只人不出,必然膨胀;只出不入,必然枯竭。
3.动静相宜原则
运动是绝对的,但运动的速度和频率不是没有限度的。在保证组织相对稳定、经营管理的连续性不受重大影响的前提下,组织应使员工适当流动,实现动中有静,静中有动。
4.优胜劣汰原则
科学的流动不是靠人为的指挥,而是优胜劣汰的竞争法则作用的结果。组织应认清竞争规律,建立良好的竞争机制,实现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