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要从中国对化合物专利保护角度来看。我国早期是不保护药品的专利保护期的,所以早期的药物在中国无法享受到化合物专利保护,既然如此,也就不申请专利了,无奈的是,早期中国的合成技术水平技不如人,即便很多药物无化合物专利保护也没有办法。1997年开始,中国为了进入世贸组织而同意改善对化合物专利的保护力度,所以一些企业自此开始注重在中国申请化合物专利。限于浅显的道理,一些既往的化合物专利被以改头换面的形式来申请,国家专利局也就顺水推舟了,但在早期双方可能会就专利保护期限进行一些较量,妥协的结果就是保护时间一般不会超过原化合物专利截止时间。真正意义上的中国化合物专利保护时间从1998年申请的专利开始正规起来。 这就是中国药品专利保护期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