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犯罪构成:
犯罪客体: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对象是人身和财产。
客观方面:重大责任事故罪的行为是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
主体要素:主体,要求是从事容易引起死伤结果的业务的人员,即该罪中的“业务”要求有侵害他人生命,身体的可能性;
这也是区别与其他“业务”(如侵占类)身份的标志。因而,有学者指出该罪的主体属身份犯。
主观要素: 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罪过形式是过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