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他们说公司发放的奖金 个人所得税 无效的情况有很多,具体的情况就不是很了解,那么有什么情况呢
[律师回复] 年末已至,又到了企业给职工发放年终奖的时候。企业在年终奖的发放过程中,应尽量避开年终奖无效纳税区间,以此达到节税的效果。
因为现行税收政策对发放年终奖计算个人所得税还是执行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计算方法,根据规定的计算方法:
假如年终奖为18001元时(当月工资已超过3500元的前提下),那么相应的年终奖应缴个税为1695.1元。税后收入为16305.9元;而年终奖为18000元时,应缴的个税为540元,税后收入为17460元。由此可以看出:税前收入增加1元,税后收入减少1154.1元。
无效纳税区间有两个特点:一是相对无效区间减去1元的年终奖金额而言,税前收入增加税后收入不升反降或保持不变。二是各区间的起点都是税率变化相应点。
现把年终奖的六个无效区间列表如下,供使用者参考:
根据新税率算出来的无效年终奖区间(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级数
含税级距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
无效区间
1
不超过1,500元
3
0
2
超过1,500元至4,500元
10
105
18,001-19,283.33
3
超过4,500元至9,000元
20
555
54,001-60,187.5
4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
25
1,005
108,001-114,600
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
30
2,755
420,001-447,500
6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
35
5,505
660,001-706,538.46
7
超过80,000元
45
13,505
960,001-1,120,000。希望对你的奖金 个人所得税 无效的问题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