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构成是: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以牟利为目的,不以牟利为目的,不构成本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
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