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的导航仪是原厂配车产品,在保修期内因质量问题而更换的,适用《汽车三包限定》第二十七条中的限定:按照本限定更换家用汽车产品后,销售者、生产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新的三包凭证,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自更换之日起再次计量。顺便提请注《三包法》有关限定。
第三十条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内,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营者对所牵涉产品质量问题,能够不承受本限定所限定的三包职责:
(一)消费者所购家用汽车产品已被书面告知存在瑕疵的;
(二)家用汽车产品用于出租或者其他营运目的的;
(三)使用说明书中明示不得改装、调整、拆卸,但消费者自行改装、调整、拆卸而导致损坏的;
(四)发生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自行处置不当而导致损坏的;
(五)因消费者未按照使用说明书要求正确使用、维护、修理产品,而导致损坏的;
(六)因不可抗力导致损坏的。第三十一条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内,无有效发票和三包凭证的,经营者能够不承受本限定所限定的三包职责。如回答满意请采纳或继续追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