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非法集资是指利用P2P平台,以合法的形式掩盖其非法目的,进行非法集资行为,多触犯集资诈骗罪和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
大部分的P2P平台本身是合法合规的,利用P2P平台进行非法集资行为实质上是P2P借贷的异化,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P2P借贷,它主要包括自融、资金池、庞氏骗局、伪平台等模式。
P2P自融模式,指的就是有自己实体的企业老板来线上开一个网贷平台,从网上融到的资金主要用于给自己的企业或者关联企业输血。这样的平台有自己的实体,有一定的资金实力,往往看起来实力很强大,更具有隐蔽性。
P2P资金池模式,是指P2P平台在开展业务时投资人资金流入、流出之差形成的持续、稳定的现金沉淀。由于这部分资金沉淀在平台内部,形式隐蔽,控制权完全在平台手中不受任何约束,最终导致资金被占用而无法返还。
庞氏骗局模式,又称“拆东墙补西墙”,“空手套白狼”。简言之就是利用新投资人的钱来向老投资者支付利息和短期回报,以制造赚钱的假象进而骗取更多的投资。
投资者在投资时要提高警惕,在融资方面寻求创新的企业也应注意此种融资方式可能会涉及非法集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