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被继承人没有遗嘱,被继承人母亲后于被继承人死亡,被继承人母亲可以做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女儿的遗嘱。
2,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继承人之间平分或者协商分配遗产份额。
3,如果母亲属于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在遗嘱中未得到遗产的,可以要求按遗嘱继承的其他继承人在分割遗产时保留必要的份额。
4,《继承法》规定: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九条 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