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楼主问的是不是兄妹关系是否属于回避的范围,如果问的是这个,那么可以肯定地说,当然属于回避范围。兄妹关系属于近亲属关系,如果案件审判人员等与当事人任何一方有此关系,很有可能导致徇私舞弊,因此,依法应当回避。如果楼主问的不是回避问题,而是问某些案件当中兄妹关系的存在会不会影响案件的定性从而影响审判的结果,那么回答是有可能。比如关于盗窃罪的认定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1998]4号)第1条第(四)项明确规定:偷拿自己家的财物或者近亲属的财物,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处罚时也应与在社会上作案的有所区别。因此,如果行为人与被害人之间有兄妹关系,必然会影响盗窃罪的成立,这种关系会导致行为人的盗窃行为一般不会被认定为犯罪,即使确有必要定罪了,处罚也会低于普通的盗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