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的资料:可上网搜索(申办“居转户”要备齐14项材料);0
1,申请表:《居住证持有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表格上需要加盖单位公章);0
2,所在单位资料: 目前所在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0
3,身份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0
4,户籍证明:本人为集体户口的由集体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原件;0
5,社保证明: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累计满7年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0
6,税单:本市区、县以上税务机关出具的持证人员在2006年及以后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0
8,劳动合同:目前所在单位的聘用(劳动)合同(有效期半年内)的原件和复印件;0
9,计划生育证明: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据户籍地乡镇上人口计生部门有关证明出具的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10,无犯罪记录证明:现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无治安处罚以上的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
1,结婚证:◆已婚者:结婚证书(核对原件、留复印件);1
2,房产证:◆本人(或配偶)在沪居住房屋房地产权证或者配偶的租用居住公房凭证(核对原件、留复印件);
申领居住证需同时符合两个条件:一是在特区有合法稳定职业,即非深户籍人员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在特区参加社会保险连续满十二个月或者申领居住证之日前二年内累计满十八个月的,视为有合法稳定职业。二是在特区有合法稳定居所,即非深户籍人员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连续居住满十二个月的,视为有合法稳定居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