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法定继承必须公正的
二、 法定继承人
1、配偶。夫妻关系自办理婚姻登记之日起成立。 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已形成“事实婚姻”的人相应之间是否享有继承权,应从实际出发,根据具体情况处理,必要时由人民法院判决认定。
2、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 尚未出生的胎儿(遗腹子),在遗产分割是应当为其保留继承份额;出嫁的女儿有同等的继承权
3、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继父母。
4、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兄弟姐妹、 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5、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三、 法定继承公证须提交的材料
1.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等其他身份证明;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须提供有效的委托公证书及委托人、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等其他身份证明;
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注销户口证明;
4.遗产的所有权证明及财产清单;
5.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如系第二顺序法定继承,则还应提供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
6.法定继承人已死亡的,需提交其死亡证明、婚姻状况证明,以及该法定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
7.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除亲自到公证机构为意思表示之外,需提交经公证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等。
四、法定继承程序及所需要的证明材料
1、 申请
申请人及其代理人均可提出公证申请。
申请人应当提供的证明材料如下:
(1) 申请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代理人的代理权证
明(如经公证的委托书、申请人为未成年人的,其代理人的监护权证明等);
(2) 申请人的户籍证明;
(3) 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4) 被继承的遗产的权属证明;
(5) 申请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6) 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情况证明,无第一
顺序继承人或被一顺序继承人均放弃继承权的还应提供被继承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的情况证明;
(7) 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的经公证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8) 其它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证明。
继承需要公证书吗这个问题很多人问过我,希望也能帮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