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侵犯通信自由罪犯罪构成如下
侵犯通信自由罪,是指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行为。
首先,应了解构成侵犯通信自由罪的行为人是年满16周岁,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而不是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直接经手、管理信件的邮政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隐匿、毁弃、非法开拆他人信件的,应当以邮政人员侵犯通信自由罪论处。对于某些机关、团体、组织,未经收信人许可,又没有合法手续,而对其工作人员的来往信件进行扣押、开拆、检查、隐匿、毁弃的,杭州市律师事务所法律咨询律师认为,如果情节严重的,应当对其直接责任人员以侵犯通信自由罪论处。
其次,构成该罪需要行为入主观上有故意,过失侵犯他人通信自由的行为,不能构成该罪。至于行为人侵犯他人通信自由的行为动机,有的是为了猎奇,有的是出于报复,有的是意图窃取钱财。不论动机如何,都不影响构成该罪。
再次,构成此罪应表现为隐匿、毁弃或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情节严重的行为。隐匿,是指把他人的信件隐藏起来,不让收信人知道或者不交给收信人。毁弃,是指采取烧毁、撕毁、丢弃等方法,将他人信件毁损;非法开拆,是指未经收信人许可而又无法律依据,擅自拆开他人封缄的信件,窥视他人通信秘密。如果经过收信人允许而开拆信件,或者国家司法机关依法开拆信件进行检查的,不能视为非法开拆。
另外,侵犯通信自由的具体对象是公民的信件,既包括封缄的书信,也包括没有封缄的明信片、贺年卡等。专业律师说,书信的内容和书写印刷方式不影响该罪的成立,只要具有信件的外观并交付邮局递送的信件,都可以是该罪侵犯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