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知道非法经营罪辩护词怎么写的朋友可参考以下内容:
⒈被告人陈××有自首情节,其主动向公安投案,后留下联系方式便于公安联系的行为应认定为自首。
本案被告人陈××在公安机关仅掌握其涉嫌销售烟草违法事实情况下,在未采取强制措施前便主动于2011年10月15日向杭州市公安局萧山区分局投案,主动陈述了自己所实施的行为。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二)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指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