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层面来说,男女平等,因此男方的户口当然可以迁到女方家。对此法律有明确的规定———我国《婚姻法》第九条规定:“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也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但从现实的层面说,城市里的非农业户口,无论是女方迁男方还是男方迁女方都不成问题。但是,如果是农村的农业户口的话,户口迁入意味着将参与土地或土地征用费的分配,因此,女方迁男方一般都没什么问题,但如果男方要想迁到女方的话,则由于传统观念的根深蒂固,往往非常困难。事实上,现实中男方想将户口迁到女方,但费尽九牛二虎之力,始终迁不进去的事例比比皆是。
因为,按规定,户口迁入村里必须征得村里的同意。而村委会是群众性自治组织,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有高度的自治权(以迁户口问题为例,法律规定男方“可以”到女方落户,而不是“必须”到女方落户。所以,具体做起来村里还是有很大的主动权)。因此,如果村里一定要按传统习惯办理,坚决不同意男方户口迁入,那么就很难办。再退一步,即使户口管理机关(指公安机关)强行将户口迁入村里,到分配土地或土地征用费时,如果村里拒不给其分田或钱,有关部门除了做思想工作外,没有其他办法。更何况,事实上户口管理机关也不会这么做。
综上所述,男方户口能否迁到女方,法律只是打开了“绿灯”,但能否迁入主要还看村里。
希望对你能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