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公司资金200万涉嫌挪用资金罪,应认定为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于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挪用资金构成犯罪的情形如下:
(1)挪用单位资金用于营利活动与非法活动以外的活动的,数额较大,并且超过3个月未还;
(2)挪用单位资金进行营利活动的,只要求数额较大,不要求超过3个月未还;
(3)挪用单位资金进行非法活动的,不问挪用数额与时间,均认定为挪用资金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挪用公款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